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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人民医院 2021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2021.10.21

作者:佚名点击数:发布时间:2021-10-21 03:55:22
阜城县人民医院
2021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拟招聘护士20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遵守职业道德、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要求;
  4、具有衡水市户籍的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的2020、2021届毕业生(不含3+2),需具有护士执业证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单。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
  4、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①网上报名:电脑登录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sspta.com
  ②手机微信报名:直接点击公告下方“报名入口”链接即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25日17时
  (三)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照片,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是应届毕业生的请提供校方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或学信网学历页截图。具备护士执业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的上传到报“补充材料”。
  (四)资格审查及报名费
  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费用于:考务等杂费,报名截止后不退),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注明原因并退回,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10月27日10时至24时,电脑登录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官方网站http://www.hsspta.com,登录后点击“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程序
  考试由县医院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笔试、面试,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72小时内一次核酸阴性证明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常识(90分)和公共基础知识(10分)(不指定复习材料)。根据疫情防控的实时要求,暂未确定采用何种(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一般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当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依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对因弃权、取消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及有无违法犯罪等行为。
  五、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审核备案。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招聘过程在县监委、卫健局、人社局、县委编办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报名咨询电话:0318-4899166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318-2176161
  阜城县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
 
阜城县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公开招聘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在报名首日起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或下载“冀时办”APP,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并如实进行健康监测、记录体温、记录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填写《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非必要不离开衡水。到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截取之前14天的信息记录并提交纸质版。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需提供72小时内一次核酸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不得参加招聘活动。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活动。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目前身体健康者,需提供72小时内一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1)考生需提供新冠疫苗接种凭证,提供不了新冠疫苗接种凭证的,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诊断证明。(2)考生须申报本人参加招聘活动前14天健康状况。请务必注意截取笔试、面试、证件审核、体检等活动前14天的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承诺书。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并通知报考单位。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笔试、面试,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3.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面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4.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衡水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特别提示: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各环节,考生均须参照上述防疫要求持下载打印的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承诺书(相关环节)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例如,某考生参加笔试,须打印笔试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笔试环节),提供新冠疫苗接种凭证,还需提供72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后环节,均按照此例执行。特提示考生,关注考试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自我隔离、核酸检测和相关防护,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为顺利参加考试做好准备。届时,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官方网站http://www.hsspta.com
 
附件2
 
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考场号:            座位号:            
天 数 日 期 A、本人、家人及共同居住人员是否存在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 B、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 C、是否(次)密切接触人员
第1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2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3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4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5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6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7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8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9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10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11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12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13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第14天  月  日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从外地到考试城市的日期、出发地、途径地、交通方式(车次)、居住宾馆,请在右侧栏详细描述。(无此类情况请填“无”)  
考生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隐瞒、漏报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请在相应考试环节□内打“√”□笔试 □证件审核 □面试 □体检□      
 
                                            打印后,本人签字。           签字:                日期: